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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人民心目中的首都形象

1999-07-02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李家杰 我有话说

近日,京西长河,流水清澈,堤岸如画。

走西直门外大街,过甘家口,三里河路,油松夹道,绿草如茵。人行道外侧,老人在花丛边对弈;孩童在曲径间嬉戏。此景时浓时淡,一直延续到复兴门立交桥一带。进入长安街,国际大都市的韵味越发浓郁。站在天安门广场,游人的心情更加舒畅:新添的两块各4800平方米绿地和16.69万平方米浅粉色花岗岩石地面,托起64组莲花状华灯;一块2万多平方米大的草坪,环抱着古老的前门箭楼;9种20多米高的喷泉,在金水桥下,不断变幻着美丽的身姿。

北京变了。

变化来自“三大三多”:一是治理脏乱的力度大,拆除的违法建筑物超过历年,使二三百条主要街道和重要地段,面貌焕然一新;二是保护城市环境的决心大,敢于将设在市区中心地带的商店、摊点、车站迁走,并把数十年来,无人敢碰的护城河两岸上千个排污口,全部堵死,建成的草坪比近几年的建设总量还多,使地面增绿,河水变清,河岸变美;三是参与环境保护、治理脏乱的人多面大,上至党中央、国务院、全国人大、全国政协、中央军委,下至普通市民,以及在京工作的外国朋友,都投入进了这项工作。

北京环境脏乱的主要根源是违法建筑。近20年来,北京“年年治,年年脏”的主要原因是,未能对违法建筑进行根治。结果往往是城市“脸蛋”干净了,小街背巷依旧脏乱;保洁员上班干净了,保洁员下班依旧脏乱;会议期间干净了,会议过后依旧脏乱。城乡结合部变成藏污纳垢处,列车行至此地,令人目不忍睹。

直接面对群众工作的基层干部认为,更深层次的原因是,在大力推进城市发展过程中,北京对改善城市人民生活关注不够,欠账太多。吃和住是市民一日不可缺少的最基本的生活条件。而恰恰是这两个条件都不过硬。在北京大量兴建高档商厦、商品房的同时,如能从资金和政策导向等方面引导建设,在八十年代末期,即能及时建成一批经济适用房,并建设一批布局合理,能充分满足需求的室内农副产品商场,数以百计的占道市场将丧失生存条件,即使出现亦将在竞争中被淘汰出局;数以百万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将没有出现的可能,即使出现亦只能是零星个别的,非常好解决。在这种前提下,加大执法力度,脏乱问题绝不可能发展到严重程度。

北京市已注意到这些问题。而且,通过加大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力度,不允许街道、居委会创收,要求基层政权组织对辖区环境卫生直接负责,今年的成效比历史上任何一年都好。但是,仍未达到“彻底改观”。首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说,北京有违法建筑物733万平方米,现在仅拆除260多万平方米。尚待拆除的,有不少是“硬骨头”,还有的仍受到本单位的“保护”。要实现根治尚需继续坚持不懈工作。一面继续拆除违法建筑物,一面保护已拆除的地段。现在拆除以后的街道,乱停乱放的汽车乘虚而入;清淤以后的河道、排污、游泳的单位和市民日渐增多;建成的草坪上,大人娃娃随意进入践踏。这些问题必须采取坚决措施禁绝。

北京是全国的政治、文化中心,在各族人民心目中,应是“全国环境卫生最清洁、最卫生、最优美”的现代化城市。北京正在做的工作,是在“还人民心目中的首都形象”。全国人民殷切期盼着这一天早日到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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